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校内复检的通知
 
发布时间: 2025-06-27 浏览次数: 10

各办学学院、校外教学点:

为做好2025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报送工作,拟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复检。

一、复检对象

2025年1月和6月获取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(含函授生和自考生)。

二、复检范围

2025年1月和6月获取学位的所有函授生和自考生毕业论文。

三、复检方式

复检由终身教育学院负责组织。检测分数在75分以上论文通过复检检测分数在65-75分须论文指导老师参考检测意见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完善性修改;检测分数在65分以下的,须论文指导老师参考检测意见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。

修改后的论文进行二次检测。检测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即通过。仍未达到的,继续根据检测意见修改再检测,直至检测分数达到75分以上为止。

四、实施阶段

1.6月26日-6月30日,终身教育学院组织复检,并向办学学院反馈初次检测结果。

2.7月1日-7月15日,办学学院和校外教学点组织未通过初次检测论文修改,并向终身教育学院提交修改后论文。

3.7月16日-7月20日,进行二次检测并向办学学院反馈二次检测结果。

4.7月21日-7月31日,办学学院和校外教学点组织未通过二次检测论文修改,并向终身教育学院提交修改后论文。

5.8月1日-8月5日,进行三次检测并向办学学院反馈三次检测结果。

6.8月6日-8月31日,办学学院和校外教学点组织多次未通过检测论文修改并检测,直至检测分数达到75分以上。

 

附件:毕业论文检测评分细则.docx

 

终身教育学院  

2025年6月26日